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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十一五”规划》(沪府发〔2007〕26号)(以下简称《规划》),指出“十一五”期间,上海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以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为核心,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将节约集约用地放在首位,保障上海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指出,到2010年,上海各类项目用地定额标准体系及评估考核机制基本建立,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郊区“三个集中”战略取得显著成效,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效益大幅度提高,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单向型、外延扩张型向集约循环型、内涵挖潜型转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保护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明显增强。
中心城区要通过继续推进“双增双减”、“退二进三”战略,着力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综合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进一步提升生活环境质量,建设体现繁荣繁华和上海特色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建成服务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区域,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从目前的35平方米调整到“十一五”期末的40平方米左右。通过设定城镇增长边界,将全市郊区城镇建设的外延扩张规模控制在250平方公里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