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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你这些资料是怎么拿到手的?
卢强:是过去和我一起在××湖畔当保安的朋友给我的。可是他偷资料被经理发现了,被炒掉后专门做这个。我现在也是。
记者:你也被炒掉了么?
卢强:不是,我是自己辞职的,当保安累死累活的才那么点钱,现在好赚多了。
记者:一个月挣多少?
卢强:五六千吧。我现在手头上除了××湖畔,还有×景花园。
记者:你还在×景花园干过么?
卢强:没有,是我一个很有办法的朋友给我的,他手头上有几乎整个天河区楼盘的业主资料。
记者:还有哪些?我们想多买几份。
卢强:这个不能告诉你了。第一份卖个低价给你,以后的肯定是按一元一份的市价的,而且价格会越来越高。不然你低价买了这么多资料,用完以后再转手以更低的价格卖出去,我们就不用做了。我深圳的一个朋友就被坑过。
记者:你不给我,那我直接去小区找内部人员买。
卢强:你必须认识人私底下联系。这样冲过去买资料的成功率估计是万分之一,人家谁知道你是什么人啊,被抓住可是要被炒鱿鱼的。而且我保证这些业主资料都是真的,你可以随便打电话试试。
记者:你那个朋友怎么会有那么多楼盘的业主资料呢?他不可能在所有的楼盘都干过啊?你必须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我相信你了,我们的生意还能继续做下去。
卢强:你想想,现在能搞到整个楼盘业主的资料的,除了电网等相关公司,还能有谁?
记者:你的意思是说你朋友在这些行业里做咯?
卢强:对,而且是高层,一般员工都拿不到的。他们把整个楼盘包下来,管理处就会提供全套业主资料。
业主怒斥:搞得我血压升高心又烦从卢强处获得业主资料,记者又拨打了××湖畔数名业主的电话,他们均表示经常受到过中介的“骚扰”,但没想到整个小区的业主资料都被泄露出去了。住在该楼盘的王女士愤怒地说:“这种房产中介骚扰电话,一天要来好几次,真是比性骚扰还让人烦。”
住在番禺的张伯告诉记者,“为了图安静,搬到番禺的小区住,结果现在一天要接到好几个这样的电话,搞得我血压升高,不胜其烦。”
法律专家:市民买房应签保密协议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物管或保安出卖业主资料的行为侵犯了业主的隐私权。广州律师李波指出,在西方国家一般都有完善的隐私权法,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资料均属于个人隐私,如果相关机构擅自将公民的个人信息资料泄漏,即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权。在我国无专门隐私权的立法,仅在《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条中作了原则性规定,实际的操作性和如何赔偿均未作规定。虽然骚扰电话对于公民的健康权、休息权造成了损害,但由于侵权人的不确定性及侵权证据收集上的难度,导致举证非常困难。
律师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购房时应与开发商或中介签订保密协议条款;在遭遇骚扰电话,应采取录音等保留证据的方式,及时向相关机关投诉或付诸法律途径。
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表示,由于目前关于隐私权法律法规的缺位,被侵权人尚无有效的方式可以维权。他建议有关部门尽快进行相关立法,明确执法部门,打击这种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