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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今年6月初期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对房地产市场“捂盘惜售”行为展开全面查处以来,政策层面防范开发商人为捂盘、哄抬房价的措施密集出台。而从9月1日开始,开发商惯用的“同一批达到预售标准房源分几批申请预售许可证、分几批销售”的伎俩已被市房地资源局明令叫停。
一期楼盘达到预售标准,却分数批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预售许可”,然后堂而皇之地几十套几十套分批开盘,每一次房价都不同程度提高———这种销售控制手段已经成了房地产商获得更高利润的法宝,在业内似乎也是不言自明的“行规”。然而按照市房地局的最新规定———“每次申请预售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相当于约300套住房),这就大大制约了开发商挤牙膏式的分批上市计划。一般来说,一个5万平方米左右的楼盘,按照新规,开发商应该一次性开盘销售;即使一个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中型楼盘,开发商最多也只能分三次开盘(按照3:3:4比例)。对于那些习惯并擅长钻政策空子的不法开发商而言,整治“分批预售”显然如同一记重拳,击中了他们的软肋。
然而,有言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面对政府主管部门的“出着”,我们依然担心不法开发商会“应着”叠出。譬如,通过销售代理或者雇佣“房托”暂时“接盘”,以达到捂盘惜售目的;或者同一批预售房源销售一定数量后便提高价格,达到“封盘”效果。
逐利的本性决定了开发商一定会想方设法地寻觅政策的空隙,制订出所谓的行规。要想打破这种由开发商操纵的规则,或者唯有依赖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通过一系列配套措施填满可能存在的政策漏洞。此外,还可以广泛发动市民监督(例如公布相关职能部门举报电话等措施),让房地产市场买卖主体之一的购房人也参与到打击“捂盘”的行列之中,如此,打击“捂盘”之“重拳”才不致最终演化为“棉花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