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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提出了“一户一房”制度,他表示没有什么更好的政策能解决中国人的住房问题了。
近两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房地产调控政策,然而,房价不降反升。今年以来,不管是大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似乎都较上了劲,房价“争先恐后”往上爬。房地产市场陷入了“恐慌”,人们对住房问题表示担忧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基于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尹中立认为有必要实行“一户一房”制度,一对夫妻只允许拥有一套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剩余福利性住房由国家回购后出租给中低收入群体。这个制度最早起源于19世纪末的英国,在亚洲实行的是韩国,都取得了不错的调控效果。
在“一户一房”制度的操作上,尹中立认为,国家应强制规定一个家庭同时拥有多套住房的不论是商品房还是福利房,应在未来3至5年内将多余房产全部出售完毕。逾期未出售的,国家将额外征收土地资源占用费和所得税,土地资源占用费和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应与购房者所购套数挂钩,实行累进税制。也就是说,国家对居民属于计划内指标的住房采取低费、低税政策,而对计划外住房采取惩罚性的高费、高税政策。
早在今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陈祥福就曾在“两会”期间提出“一户一房”制度,并称“一户一房应该成为和计划生育一样的国策”。此番尹中立旧话重提则又引起了业内外广泛的讨论。寒桐广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韩世同认为,“一户一房”制度过于理想化,没有考虑到执行难度。其实,如果真的要实行“一户一房”制度,国家要投入大量资源回购多余的住房,且回购标准也难以制定。广州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建平也表示,“一户一房”制牵涉面广,影响面太大,可操作性不高。
另外,只要房屋购买程序合法,政府就没有权力强制限制,这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自由。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宏新就认为“一户一房”制是违宪。
笔者认为,“一户一房”制过于强制,跟目前正在进行的住宅商品化有冲突,等于又回到计划经济年代去。再说“有条件地允许部分家庭拥有第二套住房”,由谁监督?如果监督乏力,此政策难免沦为部分人牟利的工具,恐怕只能是“一厢情愿”了。“一户一房”制要想成为一项国家政策就必须综合各方的观点,仅一味地从“降低房价”考虑而忽略其操作性上的重大缺陷的话,那样就可能事倍功半,甚至会劳而不获,弄巧成拙。不管是买还是租,但愿“居者有其屋”不是一个“乌托邦”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