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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住房制度改革启动以来,以国务院名义直接下发了三个与住房制度改革相关的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决定》以及最近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这三份文件构成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下住房制度的总体框架。前两份文件开启和实现了住房制度向市场体制的转轨,使住宅业成为了新的经济增长点;第三份文件则进一步完善了“保障+市场”的双轨模式。
“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的呼声这些年来像房价那样高涨,如今得到了高层的回应。与住房相关的政策总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民生冷暖,社稷安危,尽在其中。
廉租住房难在哪里
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提出对最低收入者供应廉租住房,此项政策推行至今已9年,却由于种种原因进展缓慢。
从全国的廉租住房建设情况来看,即使发展廉租住房较快的城市,这些年新增廉租住房的套数总和,占城市居民户数总和的比例还在0.5%以下。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旨在加大廉租住房建设的力度,但如果仅仅原则性地提出要努力发展廉租住房的要求而没有规划,就很难落实,也无从考核。
各城市应根据《意见》中有关加强规划的要求,抓紧制定发展廉租住房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同时,制定规划要从城市的实际出发,既要加大发展力度,又要切实可行。
例如,有个城市制订的长期规划要求用10年时间把廉租住房的覆盖面提高到8%。做年度计划时,以现有廉租住房覆盖面为基础,根据每年的不同情况,做出分年提高廉租住房覆盖面0.6~0.9个百分点的年进度,确保长期规划的实现。
住房“双轨”艰难铺设
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结束后的第二天,8月27日,天安门广场南侧前门地区的194户被拆迁居民,在政府部门的安排下,在北京西北郊的回龙观选到了经济适用住房。
虽然那里与前门相距约20公里,但每平方米2600元的价格还是让他们感到满意,毕竟经济适用住房已是稀有之物,那附近的商品房已涨到了每平方米7000元。
8月24日至25日,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确定了扩大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的时间表:今年年底前,在所有设区城市,凡符合住房困难条件规定、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明年年底前,覆盖到所有县城。2008年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把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0年年底前,全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要纳入保障范围。
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随着房价的高涨,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呼声越来越高。眼下,一个众望所归的“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的住房双轨制已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