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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2007年9月18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强调应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廉租住房小区选址要选在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设施相对好的一些地段当被问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分别控制在50平米以内、60平方米左右。制定这一标准的依据是什么?”时,沈建忠说:简单来说,根据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的承受能力,另外也是根据小康的发展目标,就是你的家庭在小康的时候实现住房目标,而且根据低收入家庭消费的承受能力来考虑,应该说50平方米住起来,对于一个低收入家庭,从解决基本住房需求来说是可以了。只要户型设计合理,住起来还是可以的。面积是小的,但是并不是说质量和功能是差的,要有舒适度。从供应对象来说,经济适用住房跟廉租住房是衔接的,都是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住房主要是供低收入家庭购买的,廉租房是租的。
还有就是经济适用住房是有限产权。所谓有限产权主要是上市交易等等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有一定的条件,你买这个房子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比如享受过福利分房、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他是不能购买的。买了经济房,又要买其他住房的,那这个房子还要让政府来回购,这是体现经济适用住房是保障性的、政策性的住房,是解决低收入住房群体的,你超过了这个群体,你有实力了,那就要把这个房子让给更需要的低收入群体去居住。5年之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政府可以回购。5年以后,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的产权,这样你就可以上市。
有网友问到“廉租房建在哪儿?”,沈建忠强调:廉租房从房源方式来说,实际上也体现了多渠道、多方式,可以新建,也可以收购,还可以改建。就是还有一些公房、旧的房子还可以改建。还有就是社会捐赠,是几种渠道。
从新建方面来看,也是两种方式,一种就是集中建,一种就是配建。可以在普通商品房小区和经济适用房小区里边配建一部分廉租住房。北京最近出让的一些项目里面就配建了一些廉租住房,小区的配套设施都是可以共同来享受的。
另外,从文件本身也规定,廉租住房小区选址要选在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设施相对好的一些地段,比如说地铁沿线,因为低收入群体出行主要是靠公共交通,所以一定要给他创造一个生活便利、交通便利的条件。建的很远,交通不便,交通成本很高,不符合我们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