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为满足中低收入居民购置经济适用房需求,今年在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的同时,优先安排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项目招标采取“四带”方式,即带销售对象,带户型面积标准,带房屋销售限价,带项目开工、竣工、入住时间。从源头上确保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宅供应,保证中低收入拆迁居民能买到合适住房,有效地遏制了房价提升。今年全市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其中160万平方米,1.9万套经济适用房住宅年内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