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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的认定以个人为单位还是以家庭为单位,银行贷款已结清,再贷款算不算第二套房贷款等问题,沪上多家银行表示了不同的看法,并表示详细确定的内容,要等到房贷细则的推出。
光大银行:第二套房界定以个人为单位记者致电光大银行服务热线,得知光大银行最近一次的房贷政策变化是在10月10日,规定对于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不少于40%,利率不低于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同时停止了第二套房的固定利率贷款,第一套房贷款仍然有固定利率贷款业务,20年期的固定利率是8.1%。
光大银行服务热线表示对第二套房的界定采取的是以个人为单位,而不包括其家庭成员,也就是说夫妻二人分别贷款买的第一套房并不界定为第二套。但是第一套房的房贷即使已经还清,再贷款买房仍被视为第二套房。如果第一套住房没有在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到银行贷款,则仍然被视为第一套房贷款方式,最高贷7成,利率下浮15%,同样可以选取固定利率业务。不过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办公室表示,上海分行的细则并没有出台,一些细节的内容还在商讨研究当中。
工行、建行:第二套房认定仍与前期一样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也表示,细则还未出台,工行、建行服务热线说,现在仍然没有拿到最新的资料,也就说第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和认定仍然和以前一样,不过具体的要到银行网点审批,以网点的审批情况而定。
兴业银行:夫妻一方买房另一方再买房属第二套房兴业银行某支行在接受记者询问时指出,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贷款买过房,那么以另一方名义买房肯定也算第二套房,当然结婚前所买的不算。
“之前如果第一套房的贷款已结清,再贷款就不算第二套房贷款,如果在外地买了一套房,到上海再买,也不算第二套房。不过现在只要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查到有买房记录,再买房就算第二套房认定了。”兴业银行有关人士表示,确定的消息则要等央行的细则出来后再定。
银行放贷松紧难定细则难出另外一家中资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多日研究,该行房贷细则已经完全制定好,在第二套房的认定上介于以个人为单位与以家庭为单位之间,仍然是看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没有贷款记录为标准区分。不过何时推出,该人士表示,已经和各家支行通知过了,只等有关部门的通知,然后再看细则以及同业情况再看是否需要修改,马上向各家支行发通知,一天之内就能执行。
而沪上某家外资法人银行的业务主任则担心,在第二套房的认定上,对于首套贷款已还清,或者首套没有贷款,再贷款买房的话,即使银行方面不算第二套标准实行,到房交所进行过户手续时也未必能通过,因为房交所能够看到贷款人是否有过房子交易记录,他甚至担心如果面积在90平米以下,总价不到120万,位于中环以外的房子首次贷款最多还可以贷8成的政策到时候也未必能实行。刚刚在10月8日就推出向境内人士房贷业务的星展银行,某位客户经理则表示,具体的房贷政策或许要过两周后才能实行。
有关银行业人士分析各家银行迟迟未推出细则的原因,“其实各家银行都在担心,如果政策过松,会与央行政策不符,过紧,则降低自家银行的房贷竞争力。”“不管怎么说,现在房贷仍然是优质贷款。”该人士表示,因此,各家银行都在观察央行的细则以及同行业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