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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房价飞涨、房市火爆,万州一家房产企业的置业顾问竟借买房者急于购房的心理,用假的售房合同骗钱。前日,经万州区检察院公诉,万州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该置业顾问彭涛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但购房者的房款已被彭涛挥霍一空,无法追回。
家住万州国本支路的彭涛是万州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某滨江楼盘售房部的置业顾问。去年11月,该楼盘售房虽已接近尾声,但前来咨询和要求购房的市民仍络绎不绝。彭涛在接待了委托购房者黎某后,产生了用签定虚假售房合同来骗钱的念头。
彭涛联系制假者先后制作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等,随后又对朋友蔡某称,自己联系了一套商品房需立即转让,请蔡某假冒房主,事成后可以从中获得差价,得到蔡某的同意。
今年1月7日,彭涛通知黎某来滨江楼盘处看“A-A1-4F”的套房(该房实际已售出),并与假业主蔡某签定了合同权益转让书和购房合同。随后,黎某支付了房款共19.84万元。
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近20万元巨款被彭涛挥霍殆尽。5月初,彭涛见约定交房日期临近,逃往广州藏匿。后来在父亲的再三劝说下才回万州,并于同月31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办案检察官提醒买房的市民,对看中的房子,在购买时一定要先了解有关程序和应履行的合同手续等知识,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特别是在支付购房款时一定要核实对方身份或核对账号等,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