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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是市民购房贷款的首选。
“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后,许多市民对这个问题存在疑问。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我市对于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没有限制。
日前,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联合下发《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市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四成,之后,又特地强调: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
根据目前各大商业银行的解释,第一套房还清贷款后再次购房不算第二套房,而根据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规定,贷款人需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才可以申请第二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不存在用公积金贷第二套房子的问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第二套房”没有规定,仍然是“只要还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可再次申请”。
第一套房是商业性贷款,第二套房首付比例不提高
那么,如果市民第一套房选择商业性贷款,第二套房选择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否提高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说,这种情况是有的,因为之前有些人没能够享受到公积金贷款,买第一套房子时只能选择商业贷款,之后,随着公积金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且每月按时缴纳公积金,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子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且首付比例无需提高,但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
据了解,我市公积金实行封顶,每人贷款的上限是10万元,两夫妻全部用公积金贷款也只能贷20万元,而江门一手商品房目前的均价是2500元/平方米左右,8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总价基本上都在20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对于换房的二次置业者来说,如果再次购买的是新房,单纯通过公积金贷款的上限20万元进行购房恐怕是实现不了换房理想的,可能最终还是要采用组合贷款的方式购房,这样的话,按目前各商业银行的政策,应该属于“第二套房”。
发展趋势
公积金必将倍受追捧
低首付、低利率,公积金省钱省息
按《通知》中规定,如果借款者已经有一套房产申请了商业贷款,且贷款尚未还清,那么再申请商业贷款购房就被视为第二套房,需要支付不低于四成的首付,且利率为当期基准利率的1.1倍,也就是说,近期申请第二笔住房贷款的利率为8.613%,而申请公积金贷款依然按90m2以下房屋最低首付两成,90m2以上房屋最低首付三成的标准执行,且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仅为5.22%的利率。
如购买总价80万的第二套房计算,如申请商业贷款,需付最低首付32万,贷款48万,贷款20年,按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月还款额为4200元,20年利息总计52.8万。而使用公积金,只需要首付16万,贷款64万,20年,月还款4302元,20年利息支出总计39.2万,20年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节省利息总计13.6万元。省息幅度不可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