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上海有关媒体的报道,使“以房养老”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业内专家和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房养老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老人在出租房屋时则应注意规避风险。
专家指出,目前不少老人出租居住房屋养老,解决了子女比较可以接受的财产继承问题,但也要注意可能出现的风险。因为,房屋出租不只是一份合同,还涉及到出租成本和出租后的管理等诸多问题。
(市社科院房地产业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房屋出租以后需要出租者去管理的老年人是比较累的第二是市场风险个别的房地产中介商会设置陷阱也会使出租者利益受到损失)
另据了解,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今年4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的产权收购、优惠回租的以房养老试点方案,也受到众多老年人的青睐。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经济师崔国盛:老人在原地习惯于自己生活的地方养老我认为可能更有利于他今后颐养天年)
业内专家同时指出,在目前养老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只要有利于老人颐养晚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以房养老应该有不同形式和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