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前,本人撰文《暂缓买房的无大理由》,阐述了本人高房价下暂缓买房的观点。在文末,本人表达了2009年年底、2010年年初为最佳买房时机的观点,很多网友表示愿闻其详。现就此观点阐述一番,本人认为,暂缓买房,2010年方可考虑入市,理由如下:
一、2007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颁布。24号文首次将廉租房明确为住房保障的重点,对经济适用房实行动态管理、有限产权,住房保障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城市政府的政绩考核之中。这样,政府新政将有利于中低价房、保障性房源将大幅增加,而这一批能够大幅增加的房源将在一到三年的时间内陆续供应。从理论上说,2010年将是中低价房、保障性房源大幅上市的年份,届时,消费者选择的余地将大大增加。
二、90/70的贯彻实施。
有人说,2007年是90/70政策的执行年,可据相关资料显示,国家发改委《2007年1-4月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公布了一个事实: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投资仅占商品住宅投资的17.2%。 24号文第二十一条明确,继续抓好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要加大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这样,90/70政策将会得到贯彻实施,从而令小户型房源将大幅增加,也将很大程度上改变供求格局,从而利于平抑房价,而这一时刻的来临也要两、三年时间,也就是说2010年将是90/70政策得以见效的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