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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建议,改进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对不具备开发能力和土地储备超出开发周期的企业,取消其参与竞标的资格,从源头上防止土地的炒卖和囤积。进一步加大土地监控力度,对超过期限未动工开发的企业,必须坚决收回土地使用权。
要规范土地交易市场的行为,限制以转手套利为目的的土地买卖行为。建议改革目前土地出让金的收取办法,由一次性交清改为逐年征收土地财产税,避免土地供应中的短期行为,也可有效平抑商品房屋价格,减少土地交易中的投机行为,防止房地产开发投资中的“过热”现象。
政策建议1.金融调控
严密监控外资,从开发和销售两个角度来关注外资的变化趋势。
关注股市资金的动向,避免大量资金集中涌入房地产市场。
2.土地监管
严厉打击以政府为主导的土地违法行为。
限制以转手套利为目的的土地买卖行为。
不具备开发能力和土地储备超出开发周期的企业,取消其参与竞标的资格。
改革目前土地出让金的收取办法,由一次性交清改为逐年征收土地财产税,避免土地供应中的短期行为。
3.房屋销售
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信息披露机制,增加房地产供应和销售环节信息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