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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专稿(记者蒋冰):自2005年以来,国家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就紧锣密鼓进行着,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以及具体措施。随着政策出台的密度加大、内容逐渐细化,国家对地产调控的着力点也更加清晰起来,3年的调控后,地产业得到更加规范的发展,却也仍然存在着需要继续加以完善和解决的问题,近日,记者采访了中国房地产产业协会宋春华会长,宋会长认为,目前中国房地产市场“大规模的开发、高速度的增长和高空置率是并存的。”
中国房地产产业协会会长宋春华
2007年第三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的房屋售价同比上涨8.2%,其中新建商品房售价上涨了10.6%,商品房价格上涨的总体幅度是趋缓的。宋春华表示,这是宏观调控的一大成果,但是在少数大城市里面,涨幅仍然是偏大的,个别城市房价涨幅偏大致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超出合理的范围,2007年的宏观调控到底效果如何呢,按宋会长的话说,2007年是“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深化年”,有成果,但同时面临难以解决的困难。
2007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用了一个段落来讲;接下来的3月到9月,央行连续五次加息,特别是最后两次加息间距不到一个月;8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24号文》,即《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相对于以前只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调控文件,《24号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9月27日,央行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贷款管理的通知》,包括首付、利息的调整;10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节能法》的修正案,即《节约能源法》,经过了修改以后重新公布,2008年4月正式实施;11月8日,国家八部委关于《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出台,根据国务院的若干意见八个部门出台廉租住房保障的细则;11月19日,其中七个部门对《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办法》又做了更加明晰的规定。
2007年国家调控思路更加清晰,政策趋向更加鲜明,措施得以细化,责任更加明确,这在今年一系列出台的政策细则上即可见一斑,“政策在深化、措施在细化、责任在强化、效果在显化”,作为中国房地产产业协会的会长,宋春华如此评价2007年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成果,根据对房地产调控全面部署的《政府工作报告》,通过对两年来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影响的归纳,宋春华用“四个要点”全面解读了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
宋春华解读国家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
第一,根据国家人多地少的国情和现阶段的发展水平,合理规划、科学建设、适度消费,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建设消费模式。
第二,要重点发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普通商品房。这意味着广大群众的住房问题还是依靠商品化、社会化,依靠普通住房来解决的,重点发展面向广大群众普通商品房,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同时要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实际上,国务院《24号文》,包括后来出台的廉租住房保证制度都是立足于普通租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三大块,发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普通商品房。
第三,要保持房地产投资的合理规模。过大了、过快了不行,过小也不行,要有一个合理的规模。加强价格的监管和调控的重点还是规模问题、结构问题和架构问题。但是规模是合理的规模,结构是优化结构。
第四,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也就是说要深入整顿房地产市场制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切实负起责任来。
对于目前天津正在做的储蓄银行的试点,宋会长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支持自住消费,抑制投机行为。”对投机行为遏制,主要目的就是防止过热,消除泡沫,宋会长认为,户型的开发和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这类问题是一个层次上的,户型要节能,反映在开发品种上就是中小户型的开发,购房者要形成科学、理性的消费模式,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合理适度,不是抑制消费,也不是住的面积越来越小,而是选择户型方面要合理适度,避免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