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办法》和天津市物价局的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各项产权登记的收费标准如下:
①新建登记,按照房屋的建筑造价收取2‰的登记费。
②买卖登记,按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收取卖方4‰的登记费,5‰的手续费;收取买方4‰的登记费,10‰的手续费;3%的契税。
③赠与登记,按标准房价收取赠与人4‰的登记费;收取受赠人4‰的登记费,3%的契税。
④继承登记,按标准房价收取继承人4‰的登记费。
⑤变更登记,按标准房价收取申请人4‰的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