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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情况看,律师在商品房交易中,可参与以下工作:
一、协助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权有偿受让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协助开发商在完善商品房外销预售条件下,领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二、草拟、审查《商品房买卖契约合同》,有按揭的负责审查《按揭贷款合同书》,协助开发商确定售楼按揭银行;协助按揭银行审查开发商主体资格及物业状况之合法性,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开发商与代收预售款的开户银行签订《房屋预售款监管协议》。
三、起草《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之补办协议;草拟、审查《物业管理委托》或《物业管理合同》及《房屋使用维修、管理公约》签订手续,并提供律师见证。
四、代办《商品房预售契约》的预售、预购登记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契约》的转、受让方的转让行为提供律师见证;代办预售契约转让登记手续;与境外律师楼配合,办理《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签约、登记、转名、过户之手续。
五、为开发商、代理商及购房者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协调买方、代理商和开发商之间的关系;协助解决买方、代理商及开发商之间出现的各类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