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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郑遇到了一道难题:她和男友一起贷款买房,在共同交了首付后,到小区售楼中心去签商品房购房合同时却被告知贷款合同上只准写一个人的名字。
“一个”就意味着房产证上户主的惟一,对于还未领结婚证的他们来说,也意味着作为婚前财产的房子在法律上的惟一归属。
虽然小郑与男友的感情很好,但心里还是不免有点“小九九”:“谁都希望能天长地久,但是现代社会千变万化,谁能保证不是曾经拥有,对于女孩们来说,寻求可靠的物质保障就尤显得重要了。不过,如果主动提出房产归我,是不是太自私,也太伤感情了?而且里面还涉及到一个谁贷款的问题。”小张有点犹豫,也有点不甘。
有房才有家,福利分房的终结和住房贷款的流行,让越来越多的年轻男女加入了婚前购房的行列,可是合同上的单一签名却给他们构筑甜蜜“小窝”的幸福带来了一丝阴霾。他们在“理智与情感”间徘徊。
不过,更多的时候,“理智”不过是一点点,“情感”往往在购房过程中占了上风。某售楼部的人员说,倒是有结过婚的拿着结婚证要求能在房产证上标明两人财产共有的,婚前购房提出这种要求的很少,偶尔提出来了,遭拒后往往并不坚持,当场或回家协商一下就做出决定了。
对于很多年轻男女来说,当共同签名完全没有可能时,双方在这件事上纠缠过多的话,一来太伤感情,二来也感觉在外人面前丢了人。可是,心里其实总会涌起这样的想法:要是能够签上两个人的名字就好了,毕竟房子往往是两个人或两个家庭一起买的,即使一个人贷的款,未来的生活里也是一起承担。那么,为什么就不能在房产证上同时签上两个人的名字呢?据业内人士介绍,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不过,他们办理产权证完全依据商品房购房合同办,合同上只有一个人的签名,房产证上也只能相应办理。
而从售楼人员反馈来的信息,如果婚前购买商品房是全额付清的话,当提出产权共有时,可以在合同上写上两个人的签名,办理房产证时,就可申请共有产权证;但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据银行住房贷款处人士介绍,购买商品房一般不能两个人一起贷,如果共同贷款时,贷款人关系必须明确,譬如夫妻关系,父子关系,否则不予办理。
当婚前贷款购房,在合同上共同签名没有可能时,除了被动接受,我们还能做什么呢?律师指出,以前的婚姻法中婚前财产经过一定的时限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婚前房产经过八年,婚前家具电器等经过六年就可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新婚姻法中则指出不管婚前财产数额多么巨大,不因为夫妻存续时间的长短而有所转化,因此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当然情侣间的“情感”对保证婚姻的质量是最关键的,但是在法制社会的今天,也应“理智”地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因此,如果在办理房产证之前确定夫妻关系不现实时,最好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