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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方女士购买了城南某新开发的房屋,今年8月22日左右交房时,方女士发现新房内地面起砂,屋顶有裂缝,门头和墙斜了3厘米左右,质监站也认为房屋有质量问题。但开发商不愿意修理,只愿意赔偿2000元,让方女士自己修理。方女士想知道如果她向开发商索赔有什么法律依据?
宇浩律师事务所杨伟律师答复说,开发商在交房时有《房屋质量保证书》,如果房屋有质量问题,开发商有义务进行维修。对于房屋出现质量的原因和性质,方女士可以请质监站去申请鉴定,以确定房屋质量问题能否修复。如果方女士与开发商就房屋质量问题协商不成,可以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选择进行仲裁或诉讼来解决问题。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方女士也可以申请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