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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城市不是一个孤立的、封闭的体系,它是一个巨大的运作系统,其内在区域与周边城市有着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的空间等级结构、布局共同构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有机整体,被人们称之为城市群。城市群的基本概念可以概括为: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以一个或两个超大或特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借助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综合运输网的通达性,以及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发生与发展着城市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
完善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对城市群的形成与发展是至关重要的。通达的轨道交通网络是城市群的维系纽带,也是联系城市之间的中枢。多条网络相互交织,构成城市群的空间架构,通过资源的输送往来,完成城市间的发展脉络。轨道交通以有效吸引城市客流,成为主导城市群地域空间发展模式的重要因素。而城市群地域空间由沿线房地产的高度集约形成,以轨道为发展主轴,向两侧扩散,构成了城市群间发展走廊。由于人流的不断增加,区域逐渐成熟,不断有二级、三级网络构架形成,促使房地产的开发、规划更加产业链化,根据不同功能定位、采用不同的开发模式,推进城市优化重组,使城市发展脉络更加清晰。
我们都知道,房地产总是在城市交通相对便利的位置上开发,在轨道交通的支撑下,房地产开发便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以及复合开发的节点。在众多地产类型中,轨道地产往往是城市群发展走廊的培育基础,区域内空间的演化便可形成城市发展的兴奋点。随着轨道交通的不断完善,城市群间的联系逐步加强,城市群的范围逐渐扩大,部分轨道地产呈现出功能性的过渡,合理组织城市群间的空间分布,促进城市群内部的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可以说,轨道地产利用轨道的指向性特点,培育了城市群的发展走廊,引导了城市群的有序扩展。
根据城市区域间的环境基础,资源往来条件不同,轨道地产同样在小范围的区域间形成了强大的张力。对于大发展状态下的天津,城市群的定义已经不只限于个体城市之间的关系,中心城区的高度集中并不断扩大,增加的人流和物流使主要交通枢纽不断发展,使周边区域、城镇共同形成城市群化的发展结构。“十一五”规划后,中央政府已经把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纳入全国总体发展布局,以滨海新区为首的发展联动京津两地,成就真正意义上的北方经济中心。因此,可以看出滨海新区的吸引能力不断增强,它与城市中心形成双核心的发展模式。津滨之间的开发空间正在不断扩大,而轻轨的落成与运营构成了他们之间的交通走廊,沿线的房地产构筑了走廊的发展空间,从十一经路、中山门一带的拆迁量来看,未来的房地产将沿着轨道轴线遍地开花。不久的将来,轻轨与地铁4、5号线、天津站的交汇,构筑成庞大的有机体系,在津滨、北京之间构筑发展走廊,与沿线地产的优化组合,共同带动周边城市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