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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次卫星遥感核查发现,天津市违规违法占用耕地下降到占合法批准农用地转用的12%以下。对此,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吴延龙告诉记者,土地执法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是通过签订治理违法用地合作协议,区县政府、市国土房管局在治理违法用地中真正做到了各负其责,奖惩分明。天津市还将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现、制止、查处、拆除地上物等情况,作为分配下一年度用地指标的重要依据;对违法用地行为高发或制止不力的区县,暂停其用地审批。
市国土房管局与12个区县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区县政府承担对本辖区内土地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治理的责任。一是拆除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以来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组织复耕,恢复土地原貌。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是建立国土、公安、检察、司法、发改委、监察、农业、规划、建设、工商、房管、纪检监察等12个部门查处违规违法用地的联动机制。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各职能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制度,承担巡查不到位、漏查违法用地项目的责任。一是对符合环保、产业政策,符合用地标准、纳入两个规划(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好项目给予支持和保证。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依法处理。三是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拆除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核减年度土地指标等。
吴延龙说,光靠这一纸协议肯定不行,必须抓落实。天津市对2008年1月1日后新发生的违法用地,没有商量余地,有一个拆一个,敢于动真格就会产生震慑力。有的违法用地,土地执法监察人员发现后发出停工通知书,区长就来说情。吴延龙告诉对方:“你不查我查,但是如果我查,这问题就升级了。我不查,国土资源部就会来查,天津市的形象肯定受影响。”区长赶紧说:“我们自己立案拆除,谁批准,追究谁的责任。”
为巩固和扩大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天津市积极推进“高密度、全覆盖”的土地动态巡查工作,较好地实现了对违规违法占地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早拆除”。市局执法监察总队设立巡查指挥中心,并组建了12个巡查小组,配备了36部巡查车和72名巡查人员,各区县分局各设立了2个以上的巡查小组。市、区县两级巡查组织以7天为一个周期,重点地区以3天为一个周期,每辆巡查车每日往返300公里以上,对全市4万公里道路沿线及周边地区进行全天候、全覆盖巡查。天津市从2001年启动了每季度的全市卫星遥感监测,每2~3年组织一次航拍,及时掌握了土地利用现状遥感监测的基础数据,有效地解决了一些违规违法用地项目在执法巡查中较难发现的问题。
积极落实部门联动和协调配合的查处纠正机制。各级政府对通报的违规违法用地项目,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司法、国土、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查处以及没收、拆除工作。日前,市国土房管局津南区分局在区政府办、综合执法局、规划部门的配合下,对新发现的5宗违法用地项目进行了强制拆除,共拆除建筑物2785平方米,退回违法用地10亩。当日,北辰区政府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对新发现的8宗违法用地(占地面积32亩)项目进行了拆除,建筑面积共计5300平方米。截至3月底,天津市已拆除巡查中新发现的违规违法用地项目35宗,涉及土地面积113.83亩,拆除地上建筑物面积2653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