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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新推出的4项住房保障新政自5月5日开始受理申请以来,各界群众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众非常关心。
住房保障到哪里申请?
答: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由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由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由申请人到拆迁房屋坐落区的房管局提出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由申请人向负责其房屋拆迁的拆迁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住房保障有时间限制吗?
答: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必须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住宅房屋货币补偿)3个月以内申请,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需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6个月内申请,其他住房保障可随时申请。
知青返城人员户口落在非直系亲属家或朋友家,单独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如何认定?
答:户口所在地非直系亲属家或朋友家住房面积不计算申请家庭住房面积。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家庭户籍落在近亲属处,原合住房屋已拆迁、置换、买卖的,申请家庭现住房如何认定?
答: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子女处,原合住房屋已拆迁、置换、买卖的,申请家庭需提供原房屋拆迁协议、置换手续、买卖合同,落户的住房合并计算其现住房。
申请家庭户籍落在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处,原合住房屋已拆迁、置换、买卖的,由申请家庭提供户籍、原房屋拆迁协议或置换手续或买卖合同等证明材料后,落户的兄弟姊妹等近亲属住房可不合并计算其现住房。申请家庭需提供原户籍迁移地房屋情况。
对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户籍条件有何具体规定?
答: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3年以上。其中的非农业户籍包括非农业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和因就业在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不包括因上学、服兵役在津落户的集体户口。
计算家庭人口的申请人家庭成员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其中包括因上学、服兵役暂时在异地落有集体户口的家庭成员。
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权利能否转让给其他家庭成员?
答:经济适用住房是针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取得的购买资格仅限本人使用,不得继承或转让。申请人购买住房时可以将申请人子女等直系亲属作为共有人,以亲属名字办理贷款,但须提供与申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
目前社会存在少数不法分子,通过中介散布“倒卖”购房证明或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虚假违法信息,管理部门特别提醒广大群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有多项防伪技术,而且网上同步验证、核销,购房手续不可能进行变更,双方私下达成的无效协议不受法律保护,望广大群众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