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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天津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方案正式通过天津规划局的网站向社会公示。按照总体规划,到2012年天津市城镇人口将达到980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人,为此,在这五年间,本市将建设各类住房120-130万套,其中列入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比例将逐年增加。
规划三大区域四类住房据介绍,此次规划范围为天津市行政辖区的所有城镇建设区,包括各区县的城市规划区和中心镇区。从空间上分三大区域,即中心城区及外围组团地区、滨海新区、其他区县地区。
规划将住房分类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普通商品房和其他商品房四类。
这里提到的经济适用房是指面向低收入家庭销售,享受政府政策优惠,确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的政策性保障住房,其中包括租赁性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是指针对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建设的政策性保障住房。普通商品房是指单套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90平方米的商品房,其中包括限价商品房。其他商品房是指单套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商品房。
实行分区平衡原则本市将实行分区平衡原则,确保各区域新建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不小于住房建设总量的70%;各区域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中,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用地应达到供地总量的70%。
根据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预测,到2012年天津市城镇人口将达到980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人,住宅建筑总面积应达到29400万平方米,减去现状住宅的存量,并参照近年天津市住房改造和建设量,预测新增住房总需求约为8000万平方米,但考虑到天津市尤其是滨海新区正处于城市建设高峰期,因此规划期间天津市住房建设总需求约980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4885万平方米,其他商品房23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2590万平方米,廉租房25万平方米。
规划期内,天津市将建设各类住房120-130万套,经济适用房单套面积主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其中中心城区及外围组团地区、滨海新区新建经济适用房32.68万套,其中租赁型经济适用房5万套。其他区县新建经济适用房约6万套,主要用于小城镇改造建设的定向安置。廉租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规划期间建设廉租房0.5万套,总计25万平方米,主要位于中心城区内。普通商品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规划期内,新建普通商品住房60-70万套。以上三类住房合计占开发总量的76.5%。而新建其他商品住房的建设量为18-25万套。
保障性住房逐年增加2008年,住房建设总面积1800万平方米,包括普通商品房805万平方米,其中限价商品房100万平方米(1.25万套),其他商品房39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60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及外围组团地区和滨海新区500万平方米(8.23万套),含租赁型经济适用房120万平方米(2万套),廉租房5万平方米(1000套)。
本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面积达到总建设量的39%。2009年,住房建设总面积2000万平方米,包括普通商品房895万平方米,其中限价商品房150万平方米(2万套),其他商品房44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660万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及外围组团地区和滨海新区550万平方米(8.88万套),含租赁型经济适用房120万平方米(2万套),廉租房5万平方米(1000套),该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面积为815万平方米,达到了建设总量的40.8%。2010-2012年,住宅建设总面积6000万平方米,包括普通商品房3185万平方米,其他商品房147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1330万平方米,其中租赁型经济适用房60万平方米;廉租房15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