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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今年起全市商品房项目将统一建立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制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管理单位在每年雨季和冬季前分别组织一次住宅屋面、外檐墙面等共用部位和电梯、水泵、排水管道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检查工作。雨季将至,本市大部分商品房小区将在近期迎来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一次全面的常规性“体检”。
近期将在全市铺开据天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屋的维修也需要考虑天气因素,要求雨季和冬季前进行查勘是结合了本市的实际情况,目的是有效地保证业主房屋的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一般天津七八月份进入主汛期,因此我们已经将这项工作布置到区县以及各相关企业,全市各商品房小区的查勘工作应在近期全面展开。”该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此次查勘主要针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立维修资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等形式的项目。检查内容分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两部分,共用部位主要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外檐墙面及楼梯间地面面层、门窗、楼梯扶手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水泵、二次供水、消防系统、排水管道、道路、围墙、大门等。
维修计划提前制定根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危及安全或正常使用等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排除妨害,并在检查记录中详细记载。同时,应根据检查结果超前制定年度维修计划,各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管理单位应于每年四季度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和下年度维修计划报送业主委员会和所在区、县物业管理办公室,并向小区全体业主公示,接受监督,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都是房屋出现共用部位或设施设备损坏的情况再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急修”,这样不仅使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措手不及,有时还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应变“治病”为“防病”,变被动应急抢修为超前规划维修,发现问题及时规划,合理安排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保证房屋功能完备,业主住用安全。
业主需要积极参与市国土房管局提示广大业主,应自觉树立房屋维修养护和消费意识,积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给房屋及设施设备查体,避免产生侥幸和麻痹思想,延误维修时机,使维修投入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