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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海龙村村民紧锁多年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了。自燃了20多年的杭州临安塔山石煤矿山不仅火灭了,而且通过废弃矿山复垦新增了48亩土地。与此同时,“火焰山”周围水体和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有了重大改观。
据了解,该矿山石煤自燃始于1982年8月,当时自燃范围较小,很快便被扑灭,矿山恢复生产。但由于回采过量,造成塌陷与地表相通,导致石煤矿山再次自燃,形成著名的“火焰山”景象。由于石煤长期自燃,且含硫量高等因素,矿山周围烟雾缭绕、空气难闻刺鼻、周边地表土壤和地下水体也遭到严重污染,并使3个村民小组260多人受灾,导致近50亩水田无法耕种。因石煤矿位于两县交界处,污染还引发了多起纠纷。
该矿山石煤自燃治理工程是国土资源部确立的全国5个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之一。2002年1月10日,国土资源部下达了项目“任务书”,要求全面查清矿区石煤自燃的范围,扑灭自燃,并通过对矿区地表污染的治理,恢复矿区自然生态。治理工程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下,由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和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具体实施。
通过3年多时间的治理,2006年6月,塔山石煤二期工程结束并通过验收,“火焰山”被彻底扑灭,矿区已退化的生态系统得了重建,消除了因自燃引发的大气污染和水体污染,解决了近150亩水田的灌溉用水,使矿区周边近5000余亩绿化林、经济林从此不再受含硫有毒气体的侵害。临安市国土部门并没有就此停步,为巩固治理成果,彻底解决自燃问题并增加当地耕地面积,临安市国土资源局将其列入土地整理计划并于2007年批准矿山复垦立项,复垦工程经公开招标确定工程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