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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刚过,重庆市民张小康就开始在各个楼盘转悠,物色自己的婚房。然而,昨天上午网络上的一则新闻令他放慢了买房的脚步。这则消息称,国务院日前下发紧急通知,以操作性质无法界定为由,要求重庆市暂停正在拟定执行细则的“购房退个税”政策。
昨天下午,记者分别致电重庆市财政局和国家财政部。重庆市财政局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务院并未下发文件明确叫停“购房退个税”,他们也未收到相关文件,“购房退个税”的实施细则还在进一步细化。国家财政部昨天也未对该消息明确表态。
房产专家表示,“购房退个税”并非“新政”,和下调利率一样,只是政府调节房产市场的一种措施,但在具体操作上需要平衡各种利益关系。
重庆方案:贷款购房可退4成个税重庆市“购房退个税”的政策最早出现在去年12月18日的重庆市政府文件中。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采取适应性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第七条规定,从2008年12月1日起,市内购买住房的个人按揭贷款本息,可抵扣产权人个人所得税的地方提留部分。
1月20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再次明确规定该政策。根据该意见,2008年12月1日后,在重庆首次(含改善型)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的,其按揭贷款本息,可抵扣产权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具体操作细则由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另行制订。
尽管具体操作细则还未出台,但重庆财政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初定的方案是个税当月抵扣,个税地方留成比例为40%,假如某人每月的个税为1000元,政策实施后,购房者可凭银行按揭单据,每月缴纳600元个税即可。
重庆出台的“购房退个税”并非新政,1998年到2003年间,上海曾阶段性地执行过该政策,并对当时的房地产市场启动起了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