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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购房落户"的议题被炒得很热。前两天,有北大教授杨开忠建言京沪等大城市出台购房落户政策,以刺激房地产市场发展,2月10日,《南方日报》又报道了广东省房地产商会、省房协等机构向省政府提交包括"购房落户"在内的刺激楼市之建议。
相关建议被舆论批判得体无完肤,实乃意料之中。譬如,易宪容就批评此举会抬高房价,并涉嫌歧视低收入者。舆情汹涌,并不意味着相关建议完全没有被采纳的可能。有例为证:去年底,成都市已正式出台了购房落户新政;今年1月19日,武汉市发布了相关购房落户新政的细则;1月20日,重庆市推出的"2009年房地产市场刺激新政17条",也包括了放宽外来购房者入户限制的相关内容。会不会有新的城市加入前者的行列,我看是完全有可能的。
购房落户真的不可行吗?我认为,在户籍改革长期不能取得明显进展的背景下,购房落户不仅合理,而且也是一项公民权利。中国人都非常不习惯"中国人暂住在中国"的怪异情景,"购房人暂住自己家中"则更为荒诞不经。所以,在目前的国情下,购房落户反而不失为户籍改革的一大进展。
那么,这一政策受质疑的原因出在哪里?我认为至少出在两方面:一是出台的背景不合时宜;二是出台的动机极其错误。如果大家记忆力不坏,应当记得,上世纪末,我国停止福利分房初期,全国大部分城市都曾推出购房落户政策,以刺激楼市。后来当楼价高企,房地产市场一派繁荣之际,许多城市陆续叫停了这一政策,目的是为了控制户籍人口过快增长,减轻城市公共福利供给面临的压力。现在,当楼市一片萧条,专家与政府又重提旧策,功利主义倾向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