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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是认为贷款或信用卡的逾期记录与实际不符。有以下几种典型情况:个人的贷款按约定由单位或担保公司或其他机构代个人偿还,但单位或担保公司或其他机构没有按时到银行还款造成逾期;个人办理的信用卡从来没有使用过,因欠年费而造成逾期;个人不清楚银行确认逾期的规则,无意识中产生了逾期。例如,贷款合同规定每月20日还款,而有些人认为只要月底之前还款就行,结果就造成个人每个月都有逾期还款记录。
第三类是身份、居住、职业等个人基本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异议申请人当初在申请资料上填的就是错误信息,或者后来基本信息发生了变化却没有及时到银行去更新;个人信用数据库每月更新一次信息,系统未到正常更新时间。
第四类是对担保信息有异议。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个人的亲戚或朋友以个人的名义办理了担保手续,个人忘了或根本不知道;个人自己保管证件不善,导致他人冒用个人的证件办理了担保手续;个人曾为别人贷款或信用卡申请进行了担保,却不记得了。
温馨提示:目前,由于各家银行的贷记卡年费扣收方式都不相同,个人在申办贷记卡业务时一定要仔细阅读申办协议及合同内容,明确年费扣收方式,不要只听凭营销人员的口头承诺,避免因拖欠年费造成负面信用记录。
九.常见的非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异议”有哪些?
非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异议”事件被记录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作为个人信用报告主体的当事人可能觉得很委屈,但一般来说,这类事件经核查后,都是确确实实发生过的事件,只能记录在当事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常见的案例有以下几种:
(1)个人办理类似个人汽车贷款等消费信贷业务,以及由房地产开发商代为办理的按揭业务,按约定由汽车经销商、房地产开发商、代理方等第三方代理还款,而第三方没有每月按时还款,甚至还将款项挪作他用,致使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逾期记录。
(2)个人购房办理按揭贷款后又因各种原因退房,开发商退还了个人首付款,但并没将银行按揭贷款办理结清,继续将款项挪用并且不按时还款,造成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逾期记录。
(3)个人办理按揭贷款购房后将房屋出售,没有到银行办理转按揭贷款,后来房主不按时还款造成个人信用报告中显示逾期记录。
(4)个人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从住房公积金中扣还款的,因单位缴存不及时,或公积金中心和银行之间划账存在时间差造成逾期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