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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包括货币借贷和商品赊销等形式,如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等。
征信:为信用活动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务,实践中表现为专业化的机构依法采集、调查、保存、整理、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并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评价,以此满足从事信用活动的机构在信用交易中对信用信息的需要,解决借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征信体系:指由与征信活动有关的法律规章、组织机构、市场管理、文化建设、宣传教育等共同构成的一个体系。征信体系的主要功能是为借贷市场服务,但同时具有较强的外延性,也服务于商品交易市场和劳动力市场。
征信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征信业务即信用信息服务的机构,它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也可以是某独立法人的专业部门,包括信用信息登记机构(有公共和私营,私营信用信息登记公司在国际上也被称为征信局)、信用调查公司、信用评分公司、信用评级公司。
征信业务:又称信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信用记录(报告)、信用调查、信用评分和信用评级。
信用记录:又称信用查询,是指征信机构利用数据库技术采集、汇总企业和个人借、还款历史记录并提供查询服务的业务。
信用调查:又称信用咨询,指征信机构接受客户委托,依法通过信息查询、访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和评价被调查对象信用状况的活动。
信用评分:是利用数学和统计方法、根据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还款记录等信息对其信用状况进行的量化评价。
信用评级:又称资信评估、信用评估,是指征信机构通过定量、定性的分析,以简单、直观的符号标示对企业主体和企业债项未来偿还能力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