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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国土房管局在天津国际展览中心举办《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公示展览并现场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公众参与的原则,展览现场广大市民、企事业通过观看多媒体演示、展牌介绍、现场讲解以及宣传彩页发放等方式,全面了解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及其特点。据统计,活动当天共有800余市民参观了展览,现场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收集整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300余条。据悉,此次公示展览活动预计将持续到5月1日。目前市民可以在规划展现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由市国土房管局汇总整理。为使《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更加科学合理,请广大市民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以下是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知识:
问题一: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根据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的总供给和总需求,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战略措施。
问题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
答:(一)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二)规划背景与土地供需形势分析;
(三)土地利用战略;
(四)规划主要目标的确定,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等;
(五)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节约集约用地的优化方案;
(六)土地利用的差别化政策;
(七)规划实施的责任与保障措施。
问题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
答:(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问题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他规划关系?
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各种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布局和方向相衔接。河流、水系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问题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约束性指标有哪些?
答: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和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问题六: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是?
答:《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