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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问题一直以来牵动着人心。此次上海“居转户”《实施细则》披露之后,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记者在对多位居住证持有者采访时了解到,持异议者不在少数。不少人认为,此次上海“居住证转户口”政策限制太多,让“居转户”政策成为了半生不熟的“夹生饭”。
记者注意到,在申办条件中明确规定,除了居住者累计持证年限超过7年之外,只有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才能获得上海户籍。这条硬性规定可能会让众多申请者就此止步。
更让申请者许登杰困惑和苦恼的则是有关房屋相关证明的要求,他认为这一条款没有与时俱进,实际操作性也不强,客观上把“购房落户”条件开给了居住证持有人,成为了不必要的条件。
在《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及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就包括“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记者了解到,由于中国房地产业已经进入商品房时代,目前只有为数不多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能够为员工开具“租用公房凭证”,而即便企业能够给员工提供人才公寓和职工宿舍,但是否同意落户的决定权在企业。
一位曾参与上海户籍改革方案的知情人士向记者坦言:“这一条款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居住者持有者通过购买商品房获得户籍,带有一定‘购房落户’的痕迹,但并不能说‘购房’就能‘落户’,毕竟‘居转户’还要满足对于人才的其他严格要求。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购买商品房获得房产证或许能够成为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