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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精装房,售后没着落》的报道引起读者共鸣。部分曾因购买精装房遭遇售后服务难题的业主纷纷呼吁,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精装房标准。
昨日(29日),记者就边女士的遭遇采访了天津市部分法律人士,他们均认为,对于精装房出现的问题,地产开发商不能缺位。
天津正律行律师事务所李晓华律师告诉记者,精装房可简单理解成“捆绑销售”,即开发商不仅向购房者出售了该套房屋,还出售了附带的装修,因此当业主反映房屋装修出现问题时,仅与开发商联系即可,再由开发商负责联系施工人员。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任秀福律师也认为,即便在房屋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了损失,业主也可以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实际上业主与施工方没有任何关系。
虽然业主、物业企业、地产开发商、施工方(装修公司)四者之间的责任关系并不复杂。但为何边女士在投诉后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呢?
据物业公司、开发商客服负责人介绍:“边女士向我们投诉问题,但我们与施工方属于平级关系,所以双方只能进行协调,往往耽误时间。”昨日,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就精装房售后问题特别指出,“精装房是开发商出售给业主的产品,产品出了问题,应由销售方解决。”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小区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对于业主房内出现的问题,不在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服务范围内。
记者了解到,目前天津市精装房验收监理项目标准,是执行北京DBJ-T01-43-2003验收标准,验收内容仅16项,具体包括入户门、配电、窗、墙面、地板等,但对开发商应该在接到客户投诉多长时间内解决问题,一旦出现维修损失双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都没有在售房合同中得到细化。
边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件事的源头就是室内电线管线出现问题,如果有一个精装房行业标准,后面的问题可能就不会出现了。”业内人士称,精装房替代毛坯房是我国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2008年8月,国家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新建商品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模式。北京市已于2008年12月发布通知,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装修要一次到位;重庆市也在200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成品住宅装修工程技术规程》,上述城市的做法都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