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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下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天津市发改委举行了调整公有住房租金听证会。
调价方案中指出,目前执行的是2002年制定的标准,平均1.59元每平方米,调价后拟涨到平均1.8元每平方米。本次听证会共有24名参加人,到会23名,其中包括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和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等。与会人员对市发改委提出的调价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参加人普遍认为当前本市租不养房的矛盾日益突出,适当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对增加公有住房养护资金,提高养护和修缮水平,保障住房安全使用是必要的,调价方案是可行的。
有的参加人建议,调价方案要充分考虑承租人实际承受能力,适当控制调价幅度。有的参加人对调价的必要性和出台时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有的参加人表示,公有住房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资金监管,制定公房维修长期规划,要确保提租增加收入全部用于房屋维修和养护。
会上,市发改委负责同志表示,会后将认真研究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在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前提下,制定调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