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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文强案庭审进入第三天,文强的家财首度一一展示,16处房产竟连文强自己都记不清了,而他的家中佛头、恐龙蛋、字画应有尽有,简直可以开个小型博物馆。更为雷人的是,检察官称他根本不需花钱,17年的支出仅12万元,而文强竟称,这12万只是他的嫖娼花费。
文强雷语
“12万元只是嫖娼支出”
从1992年到重庆公安工作后,文强工作期间的生活支出有多少?在文强之前的供述中,他说自己吃饭、买衣服、娱乐基本不花钱,支出仅有12万元左右。文强当场反驳,称作口供时说的12万元支出是指自己的嫖娼支出,而不是全部支出。
“破张君案我还有奖金”合法的收入有多少?这关系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犯罪数额,也直接关系到情节轻重。文强在法庭上对此将账算到了极致,他突然想起了自己在破获张君案时领到了一笔奖金,“我今天中午才想到,类似的大案破获后我都能领到一些奖金,这是我的失误。”
而辩护律师马上提出,建议文强写出新的财产来源线索,给文强一个举证和思考的机会。法官也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