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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08年11月份天津市普通住宅标准调整之后,日前,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再次联合调整了天津普通住宅价格标准,新标准将自3月1日起执行。在本次调整中,滨海新区塘沽功能区的调整幅度最大,达到15.63%,其中市内六区的红桥区也以12.82%的幅度遥遥领先,而西青区、滨海新区汉沽功能区和大港区等地本年度未作调整。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将对部分“临界价位”二手房价产生重要影响。
市内六区成交单价涨幅红桥最大
按照新标准,市内六区普通住宅价格标准平均上调550元,上涨6.17%。其中,和平区的成交单价从每平方米11400元上调至12200元,上调7.02%;南开区从每平方米9300元上调至9800元,上调5.38%;河西区从每平方米9500元上调至9900元,上调4.21%;河北区从每平方米7700元上调至8000元,上调3.90%;红桥区从每平方米7800元上调至8800元,上调12.82;河东区从每平方米8100元上调至8400元,上调3.70%。其中,红桥区成为市内六区中成交单价涨幅唯一超过10%的区域。
二手房价受影响自住需求得保障
以红桥区一套3年房龄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为例,假设业主60万元买进,现以8000元/平方米即总价80万元售出。按照现行成交单价标准不属于普通住房,80万元×5.55%=4.44万元,而3月1日新标准实行后,价格标准提高至8800元/平方米,该物业将归为普通住房,按照差额征收营业税,按照差额征收营业税,为(80万元-60万元)×5.55%=1.11万元,卖方可节省3.33万元。
普通住宅价格的调整对自住型购房者带来了大力支持和有力保障,执行新标准将有效降低交易成本,部分炒房客的投资需求将得到抑制,促进二手房市场进一步回归理性。
内业分析:新标准符合当前房价
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企划总监陈萌说,这次价格调整在中心城区、环城四区、郊县五区以及滨海新区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其中中心城区价格调整平均在6.17%,环城四区不到5%,滨海新区接近6%,大港和汉沽等功能区根据指导价没有进行调整,这也是天津市政府综合2009年各区域房屋涨幅客观状况有针对性的分门别类,制订的新的普通住宅价格标准。根据我爱我家2009年综合市场成交状况进行分析,2009年12月份与年初的1月份相比,全市的二手私产住宅成交均价实际上涨了14.1%,目前来看其中有高端住宅拉高成交均价的作用,因此指导价格的调整不仅是及时的,而且是客观的和准确的,新标准与当前房价的契合程度比较高,对于合理区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