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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刊发的《普通住宅价格标准3月上调》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本市税务部门和各房产中介都接待了大量咨询的市民。专业人士为人们算了笔细账,算上契税,若购房者购买房龄5年以上普通住房,税费成本占购房总成本的比例由8.7%下降至3%左右。
据市地税局人士介绍,从3月1日起,本市普通住宅价格界定标准每平方米平均上调545元,其中滨海新区塘沽功能区普通住宅价格标准提高幅度最大,单位面积成交价格从6400元/平方米调整为7400元/平方米。普通住宅价格标准调高后,相关的税收政策并没有改变,购房者可以买到更多更好的普通住宅,进而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这其中主要涉及商品房一级市场和二手房市场三种契税标准:一是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按成交价的1%征收契税;二是个人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之间普通住房的,按成交价的1.5%征收契税;三是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及其他房屋权属转移,或者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住宅,但成交单价高出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一律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本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的政策已经开始执行,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营业税税率为5%,再加上结合在一起的0.55%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事业发展费和防洪工程维护费共计5.55%。个人出售住房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按20%税率计算个税。不能出示房屋原值,按房屋成交价1%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税。
我爱我家市场研究中心负责人以红桥区住宅举例为人们算出税费负担。若购买一套面积80平方米左右、总价68万元的私产住房,其均价约为8500元/平方米,按照调整前的红桥区指导价7800元二者均须参照非普通住宅标准缴纳相关税费,而调整后该住宅划入普通住宅范围,购房者可节省部分成本。其中,契税减少了13600元。若该房在2007年以48万元购入,今年3月以后卖出,其营业税由全额征收改为差额征收,营业税负担减少了26640元;若该房在2004年以24万元购入,今年3月以后卖出,其营业税由差额征收改为免征,营业税负担减少了24420元。算上契税,若购房者购买房龄5年以上住房,税费成本由近5.9万元左右降至2万元左右,税费成本占购房总成本的比例也由8.7%下降至3%左右。尽管新政策有利于推动市场交易,但是许多房产人士认为目前房价的高位运行对于购房者来说仍是主要的阻碍因素,浓厚的市场观望氛围短期内难以完全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