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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国土资源部在天津市召开以切实做好2010年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坚决遏制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反弹趋势为主题的重点地区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现场会。会上天津市的经验介绍引起与会者的广泛关注,大家一致认为天津经验的确值得效仿。
下面一组数据印证了天津经验的成效:2009年天津市没有发生涉及国土资源的大规模进京集体访,进京非正常访全年保持为零。近三年来,到国土资源部信访数量由2007年的271件次、1869人次锐减到2009年29件次、92人次。信访次数和人数由过去全国前三位到今天的后几位,信访工作逐步实现了由被动应对向主动作为的转变。
党政主要领导共同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软硬件齐上,形成纵向顺畅贯通、横向整体联动的信访工作局面
2005年10月,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成立,承担26项行政审批职能,109项社会服务职能。行政审批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多说明责任重大,但同时也承担着巨大压力,压力之一就是层出不穷的信访事件。
“那时我们到国土资源部办事都很头疼,几乎每次都能碰到天津上访的人群。”一位信访干部这样说。2006年以前,天津市国土资源系统上访量多年高居全国前三位,以致被部领导约谈。
面对巨大的信访压力,刚刚组建的局领导班子把信访工作当成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充分调研、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出台了严格规范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共同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重要信访事项要亲自推动解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协助主要领导直接抓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落实;其他领导和责任部门实行“一岗双责”,按照领导分工和行政管理服务职责,抓好分管业务方面信访工作。此举一出,在全系统初步构建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领导的责任确定后,工作人员也迅速到位。2006年经市编委批准,市局增设信访处为机关职能处室,配备了5名公务员,聘请了3位专家型老同志,组成了强大的信访阵容。同时,硬件投入不断加大,在300多平方米信访接待场所的基础上,改建装修了200多平方米的信访办公用房,配齐必需的办公设施、设备和办公车辆;在接访大厅和信访接待室安装了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拨付17万元专项资金研发开通了全系统信访热线电话管理系统;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制定了机关门前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了驻局民警办公室和值班干警。目前,全系统信访工作上下“一盘棋”,纵向顺畅贯通,横向整体联动,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各直属单位均设立了信访工作部门,明确了分管领导,配备了专(兼)职人员,落实了信访接待场所。
落实“五有一过硬”工作准则和四项信访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千头万绪,应该怎样搞,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吴延龙根据新时期信访工作特点,给出了“五有一过硬”这样清晰明确的工作准则。
“五有”即协调有序、督办有力、指挥有权、内有权威、外有诚信”。“一过硬”指自身要过硬。几年来信访处坚持把“协调、督办”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内容,把“指挥有权”当成充分信任和明确授权,把“内有权威、外有诚信”当成领导的期望、要求和信访部门的努力方向,始终把“自身过硬”建设,作为真正落实“五有”的前提和关键,坚持不懈炼内功、抓队伍建设。
在信访处自身建设上,他们结合人员构成特点,发掘每个人的长处,充分调动每个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力营造“人人用心干事,个个恪尽职守,工作独挡一面”的浓厚氛围,使大家工作辛劳但心情舒畅,培养锻炼一个团结协作、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坚强团队,逐步培养出一支“为党分忧倾心竭力,为民解难满腔热情,勤奋工作雷厉风行”的信访队伍。
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仅有一支队伍是不够的,队伍必须靠制度来约束,由此四项信访工作制度应运而生。
——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2008年初天津局下发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信访工作管理规定》,对信访工作的各级领导责任、责任单位和信访部门的责任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之后,他们根据中办、国办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系统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和化解信访突出矛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充实完善了“公仆接待”、“区局长接待日”、“局长信箱”、“部门信箱”、领导批阅群众来信等平台,将各级领导干部的信访责任制度化。
——信访工作考核制度。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健全信访工作考核制度意见》、《信访工作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和《关于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和开展规范化管理达标考核活动的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成效、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三个方面,对全系统各责任单位信访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对每年评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局党委书记亲自参加总结表彰大会;对存在的不足,信访处及时通报该单位尽快落实预警防控机制、上报统计报表、办理交办信访事项、开展信访调研等,然后再由市局信访处、督查处和纪检监察室对该单位进行综合考评。
——信访事项规范化办理,内业资料规范化管理。根据《信访条例》,该局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的规定》和《关于规范信访工作内业资料管理的规定》,两个《规定》对各类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并案处理、转送、交办、督办和文书送达等工作程序进行了明确规范,对不同信访事项受理主体《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出具、复查、复核程序作出了规定;信访工作内业资料规范管理规定对群众走访、电话、各种来信三种信访形式的各种登记表、台账和统计报表等作出统一规范。两个《规定》的实施,使各类信访事项的规范办理和内业资料的规范管理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信访干部培训、锻炼制度。结合不同时期重点工作,及时开展信访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组织应知应会考试,通过培训讲课、编发《工作手册》、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多种有效形式,使信访干部政治敏感性、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为使基层信访干部得到锻炼,2007年11月,市局党委下发《关于定期选派干部到重点岗位锻炼的实施意见》,已有5批、14名干部到信访处进行为期半年的锻炼。通过锻炼,他们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与群众的感情明显增进。
过硬的队伍和完善的制度,使天津国土房管局信访工作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已经形成。打开内部局域网,《信访日报》、《信访工作情况周报》、《信访情况月分析通报》等内容可以随时阅览,便于各级领导和相关责任处室、直属单位全面了解信访情况,及时研究政策,完善管理规定。
做好群体性事件预警防控是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总结过去有效做法,借鉴兄弟单位经验的基础上,2009年2月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系统健全群体性事件预警防控机制的规定》,从“超前预警,及时报告”、“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创新方法,有效稳控化解”、“落实责任,纳入考核”四个方面作出明确具体规定。要求各单位对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矛盾隐患,及时进行排查,逐个建立台账,落实包案领导,制定处置预案。有了这套措施,全系统各单位只要发现群体性事件苗头,都能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立即上报市局。
2009年1月,天津局投资17万元研发的信访热线电话管理系统正式开通。两部热线电话与局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各区县国土分局的对外接待电话构成区域网,2名专职人员根据需要,通过“一键转接、三方通话”直接转送,加快了市局对区县分局和有关单位办理信访事项的进度,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效率明显提高,去年81个热线电话交办事项全部办结。此外,热线电话方便了信访群众。信访群众坐在家里打个电话就能解决问题,省去了写信寄信的辛劳或走访的路途跋涉,受到了群众欢迎。
源头预防,压力纵向传递,依靠属地政府稳控化解,防止新案变积案
2006年天津市因国土资源问题的上访量达到高潮。这一年,全市进京反映土地问题的集体访358人次,到天安门等敏感地区非正常访2727人次。面对严峻的信访形势,天津局积极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推动重点信访矛盾的稳控化解;各区县国土分局通力合作、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通过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千方百计消化信访存量。
源头预防是天津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亮点之一。源头预防包括两方面:一是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势头,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二是完善政策管理规定,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针对容易引发上访的“原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年产值倍数法确定,补偿标准偏低;征地程序不规范,被征地农民对透明度有意见;安置方式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被征地农民长期生活水平不能保障”等问题,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天津局相继出台了《天津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规定》、《天津市征收土地工作程序》、《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等一系列土地征收政策。2007年9月,在市委一名副书记亲自领导下,会同市财经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征地工作的意见》,经过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于2008年4月2日开始实施。该《意见》从规范征收土地程序、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创新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机制、建立健全征地补偿安置与信访稳定相结合的责任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十条明确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首先,被征地农民利益得到有力保障。使征地补偿做到了先行定价和明码标价,让被征地农民心中有数,征地补偿标准公开透明,有效减少了征地纠纷,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也提高了征地效率。其次,规范征地程序。将拟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内容告知被征地农民,未依法听取农民意见的,一律不准征地。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征地前必须履行告知、确认、听证手续;征地方案批准后,必须履行批后公告、登记手续。再其次,加强征地补偿监管工作。征地方案批准后,征地补偿费应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证专款专用。最后,创新补偿安置方式,让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除鼓励多种渠道解决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问题外,还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换房、房产安置等新型安置方式,使被征地农民获得土地增值收入、长远受益。同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加大培训力度,改善就业环境,支持被征地农民通过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增加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能力。
以“事要解决”为落脚点,积极化解积案。由于历史的原因,天津留下不少积案。2008年国土资源部交办的违法占地、权属争议、征地纠纷等积案就有34件。面对难题,信访工作人员克服畏难情绪,认真核查基本事实,督促责任单位抓紧办理,按照信访程序及时办结,当年办结率达90.4%。2009年全市有79件重点信访事项,他们全部登记建台账,确定责任单位,进行检查督办。经过上下共同努力,扎实工作,已经办结和基本办结的62件,办结率为78.5%,未办结的17件均在积极化解或基本稳控中。
压力纵向传递,充分发挥基层单位作用,是天津局在信访工作中的一个创新。按照“看好自己门,干好自己事,管好自己人”的思路,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压力向基层单位纵向传递,压实基层单位稳控化解责任,促进基层单位认真梳理积案,逐件登记建档,逐案确定包案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
信访积案化解处理难度大,在实际工作中他们紧紧依靠属地政府,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蓟县国土分局将排查出的4起重大信访积案上报县政府,由县长和副县长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4起历史积案均得到妥善解决。该县侯家营镇西桥头村村民连续三年反映某村民承包砖场挖耕地取土问题,由于种种原因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蓟县国土分局与镇政府沟通,协调邻村,实行非耕地土源有偿取土,既解决了砖场用土问题,也平息了多年上访。东丽区一村民因宅基地建房问题多次上访,县国土分局主要领导主动与街道办事处沟通,由街道办事处与上访人协商解决办法,上访群众明确表示今后不再上访。
静海县曾经是进京集体访、非正常访重点地区。近两年来,该县国土分局积极与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合作,经常带着问题深入基层主动上门说法,解疑释惑,破解难题。该县杨成庄乡董庄窠村因土地问题准备进京集体访,该县国土分局得知情况后与有关部门进村开展工作20天,与村民代表座谈了32人次,终促成息诉罢访。市开垦征地中心在宁河县潘庄镇齐心庄整理土地项目2575亩,需迁坟223座。他们紧紧依托地方政府,由于方案合理,工作细致,走访深入,223座祖坟顺利迁出,土地整理进展顺利,无一上访。
“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重视初信初访办理,坚决防止新案变积案。北辰区国土分局信访部门接待来访群众坚持“三不”原则,即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及时认真做好每一件初信初访的受理办结工作。津南区国土分局总结的“来访即接、接访即办、即办即结”“三即”工作法,有效保障了初信初访的及时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信访积案的发生。
事实证明,紧紧依靠属地政府化解稳控信访积案成功率高,稳控力度大,是一种值得推广借鉴的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