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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截至2月底市和区县消费者协会共接待消费者咨询4061人次,受理投诉42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4万余元。从投诉类别看,百货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服务类投诉数量分列投诉总量前三位,共计占投诉总量的86.7%。
据了解,百货类中家具投诉争议相对较多。例如:消费者张先生在某家具商场购买了一套真皮沙发。使用中发现沙发先后两次出现虫蛀现象,即沙发内的木材中生出虫子。消协受理此案后,经调查得知沙发出现虫蛀的原因是沙发在制作过程中未对所使用木材进行相应处理。最终经消协多次调解,经销商同意免费为消费者更换沙发内的所有木材,并一次性补偿消费者500元,投诉得到圆满解决。另据了解,个别开发商利用优势地位,强令消费者放弃合同约定的权利成为商品房投诉的一个新热点。消费者刘某等19位购房者购买了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并先后于2008年10月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中约定交房日期为2009年5月1日,但直到2009年12月15日,该房产才取得准入许可证,导致了延期交房。其间,开发商多次找到这19位购房者,要求其必须签订一份带有放弃追究延期交房权利的“补充协议”,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消协核实情况后,与开发商就此事进行沟通,指出其违法之处并进行耐心劝导。经过数次协商,该开发商承诺可以为19位购房者办理入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