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4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从3月1日起至4月底,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以规范养犬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治安部门共出动警力5500人次,清理重点地区711处,查处违规遛犬行为650起,查处违规携犬进入公共场所行为56起,现场教育群众2241人次,新登记犬只286条,注册418条,收缴违规犬942条。
近年来,天津市养犬居民越来越多,违规养犬行为也越发突出,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为了有效遏制违规养犬的发展蔓延,《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中对文明养犬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希望广大养犬群众认真遵守,做到依法、文明养犬。(记者 解金钊 通讯员志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