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39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管理委员会、汉沽管理委员会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塘(挂)2010-1-1、2、3、4、5、6、7、8、9、10号、津塘(挂)2010-2-1、2、3、4、5、6、7、8、9号、津滨汉管(拍)2010-02、津滨汉管(拍)2010-0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拍卖地块相关情况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津塘(挂)2010-1-1、2、3、4、5、6、7、8、9、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亿元以上的企业法人(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津塘(挂)2010-2-1、2、3、4、5、6、7、8、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以上的企业法人(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津塘(挂)2010-1-1、2、3、4、5、6、7、8、9、10号、津塘(挂)2010-2-1、2、3、4、5、6、7、8、9号各地块竞得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的,应自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30日内,按照规定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注册新公司后以新公司名义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津滨汉管(拍)2010-02、津滨汉管(拍)2010-0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拍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各地块竞得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汉沽区的,应自签订《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后按照规定在汉沽区注册新公司并由新公司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各出让地块均不接受联合竞买。各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期限、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等详见附表,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拍卖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告日期为2010年2月9日至2010年2月28日。
自2010年2月21日至2010年3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自2010年2月21日至2010年2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拍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挂牌、拍卖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时间为2010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10日,各出让地块摘牌时间详见附表,各地块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拍卖时间详见附表。
五、挂牌、拍卖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各地块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拍卖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拍卖文件为准。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0年版)已于2010年1月15日启用,本次公告地块执行新版合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拍卖文件,以挂牌、拍卖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2)23195960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塘沽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毕先生 联系电话:(022)65270560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汉沽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022)25687033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201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