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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房产消费税,物业税,还是房产税?消费环节,还是保有环节?开征新税种,还是微调现有税种?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传闻,在近段时间内密集地被释放出来。与开征物业税这样的新税种不同,“房产税”的思路似乎在操作上显得更加便捷。
有报道称,中央正考虑以现有的房地产税为基础进行微调,以达到遏制高房价的目的。而财税部门未来的政策重点将放在调整房产税上:将第三套房及三套以上住房定性为经营性住房,以纳入房产税征税范围。
我国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颁发于1986年。该条例明确了个人所有的非营业房产可免缴房产税,但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营业性房产的范围,不少个人房屋虽然用于经营,但并没有按期缴纳房产税。
分析人士认为,正是这个法律空白,使得通过调整现有的房地产税以遏制高房价成为可能。同时,许多专家表示,房产税是现有房地产税种中最有可能被祭出的调控利器。
也有专家指出,财税部门如果将第三套住房定性为经营性住房,征税前势必要进行一场全国范围内住房登记行动,即政府必须确定每套城市住房的户主。据《楚天都市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