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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历史风貌建筑的安全使用,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完成2009年全市历史风貌建筑安全查勘工作的基础上, 2010年组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历史风貌建筑实施加固修缮。市国土房管局公用处对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工作,并采取了三项有效措施:一是委托市房屋勘测鉴定设计院在不破坏建筑原有风貌的前提下进行了加固设计;二是组织专业的施工单位进行加固施工;三是加强工程管理,确保“修旧如故、安全适用”。截至目前,加固维修工作已全面竣工。据统计,维修历史风貌建筑7幢、共计2.38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