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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因合同纠纷协商未果,天通苑北三区万和广场一户底商的玻璃大门被租赁方工作人员砸毁。租赁方负责人称,商户违反合同在先,可视为合同无效。商户对此并不认可。双方仍未解决此事。
昨天下午1点,记者在现场看到,底商玻璃大门被砸毁。商户王女士说,昨天上午10点左右,四五个人来到其店门口,用榔头砸门。随后,租赁方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
王女士说,其丈夫李先生与北京中福万合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福万合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万和广场一处2000余平米的商业用房。王女士听说,另有其他商户愿意出更高租金。她认为,是其租金较低,导致中福万合公司欲与其解约,另与其他商户高价再签约,“隔壁的租金是每平米1.5元,我们签的是1.35元,算起来差得挺多的”。
中福万合公司负责人吴先生否定了欲高价租房给其他商户的说法。他称,商户欲整体转租,擅自变更经营项目,且未按约定于半个月内开始装修,均属于违约行为,此前公司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可视为无效。
李先生则称,合同的确约定其经营项目为茶城、花卉等,但他更倾向于经营洗浴中心和餐馆。他向该公司申请变更经营项目时,对方只口头同意,致其不能申请营业执照,房子才空到现在。
目前,双方仍未就此事协商出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