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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楼盘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赠送的房间有点特别,在交房时是没有的。既然交房时没有,那么这个赠送的房间后来又是怎么变出来的呢?
深圳某楼盘销售人员:三月份交房一次,然后到十二月份改造完了之后再交一次给你们。
记者:三月份交的时候是没有这两个房间的?
深圳某楼盘销售人员:对,到十二月份的时候就跟这个样板间一样。
记者:那我们要交什么费用呢?
深圳某楼盘销售人员:一开始是说要交500块的费用,但现在又说没有了。具体我们也不清楚。
记者:为什么要签两次合同呢?
深圳某楼盘销售人员:这不是我们帮你们改造的,是有一个第三方公司帮你们改造的。
记者:那我们不用花什么钱?
深圳某楼盘销售人员:对。
既然是赠送的房间,那么为什么开发商不直接把房间建好,而是需要购房人在交房以后再和第三方签下第二份合同,然后再过半年才能够把这个赠送的房间交给购房人呢?
深圳房产投资客邹建民
邹建民:其实他下面的一个公司,或者他请的装修公司,本来就是承建商或者包工头,让他们继续建,把这一层建起来这是你的事情,也就是说把责任转嫁给你了,到时候你自己负责,他不负责。
记者:他之所以签第二个合同,其实是为了保护开发商。
邹建民:保护开发商,我给你卖的是一百平方米,你自己建了一个小房间,我可以帮你忙,对吧,但是后果你自己承担,就是这个道理。理。
邹建民是深圳有名的房产投资客,在过去的二十年,经邹建民转手的房产多达几十套。邹建民告诉记者,在深圳乃至广东,买房送面积并不是现在才有的事情。不过以往他通常见到的都是送露台、花园、走道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