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记者获悉,日前市房屋鉴定中心积极组织开展既有房屋普查后安全鉴定工作。
据介绍,本次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行政负责人负总责,周密部署、拟定方案,抽调技术骨干成立项目组负责普查工作;二是编制完成《天津市既有房屋普查后安全鉴定检测技术要点》,统一了全市鉴定技术标准,作为市鉴定中心和各区县鉴定中心开展鉴定工作的技术依据;三是主动与各区县鉴定中心沟通和联系,了解区县房屋普查情况和鉴定需求,积极为其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同时,与有关区县鉴定中心进行合作,由市鉴定中心接受委托,组织实施鉴定工作。截至目前,已鉴定完成26栋、4.56万平方米建筑,剩余1.5万平方米建筑正在办理委托手续和组织现场查勘检测,预计8月底可以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提交鉴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