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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最新提交的报告指出,国家今年连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目前,部分大中城市住房价格仍然过高,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工作依然繁重。
发改委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6月环比下降0.1%,7月环比持平。国务院在评价楼市调控效果时提到“部分大中城市住房价格仍然过高”,这一方面反映出楼市调控并未达标,另一方面也显示出楼市调控目标出现了重要变化。此前的楼市调控,基本都是针对“房价上涨过快”,而这次直指“房价过高”,是中央政府顺应民意,对楼市调控目标的进一步明确和深化。
从李克强副总理八天两度强调打击炒房、抑制投机,到国务院表态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工作依然繁重,这充分显示了中央的调控决心,也是在告诫开发商和炒房者们放弃继续囤地炒房幻想,否则更严厉的调控措施将接踵而至。对地方政府而言,则是要充分落实“国十条”,不断完善细则,推动房价回归合理水平。
提到房价仍然过高的城市,自然包含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以上海为例,“国十条”出台后,交易量应声而跌,但房价却无明显下跌。在经历了5月份和6月份的成交低谷后,7月份的成交量出现了反弹。这不仅说明上海楼市依然存在投机炒作现象,也说明民众对住房的需求依然比较旺盛。
房地产市场的根本矛盾,主要还是市场供给不能满足民众的居住需求。在抑制高房价的同时,要缓解这一矛盾,正如国务院提出的,最重要的是进一步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和土地供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尽快增加有效供给。
一个地区保障房建设是否有明确目标,覆盖面是否足够大,将直接决定当地公众预期和房价走势。地方政府是保障房建设的执行者,其执行目标是否明确,执行是否得力,将直接影响楼市调控大局。但此前在不少土地拍卖中,一些区县政府为了获得更高土地出让金,甚至不惜将商品房须配建的保障房比例取消。要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拖慢保障房供应速度,就应及早将土地出让金与保障房建设目标挂钩,明确只有保障房建设达标区县才可获得土地出让金的应得收益,而对未达标者则应全额征收其土地出让金,优先用于保障房建设。
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的要求,2010年上海经适房开工面积将不低于600万平方米。我们认为,除了经适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在内的住房保障建设也必须提速,以配合楼市调控,推动房价合理回归,同时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居住需求。(新民网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