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十一黄金周是一个购房的黄金时期。很多购房者将利用长假精挑细选自己的心仪房子,但购房时你应小心陷阱,做一个精明的购房人。
防止买到集资房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由广州市房管局颁发的,开发商只有取得该证书才能向公众发售楼宇,如开发商未取得该证书就公开销售,则有可能是集资房或是尚未申领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楼盘。所谓集资房,即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用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若发展商在开发过程中未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利用农民的宅基地进行开发,即未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转化为国有———这就是大家所言的“集资房”。购买集资房的,由于土地使用不合法,将导致购房者日后无产权证。
广州市房管部门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要求开发商具备一定的条件,例如,开发商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所开发楼宇已交付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楼宇建设已达到一定进度等,这些条件都是购房人日后按期收楼,办理产权证的有力保证,因此购房者在购房时,首先要审查的,就是看一看楼盘有没有预售证。
区别定金和订金
按照现在广州市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行规,购房者在预订商品房时,在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之前,往往会先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并交付定金。根据《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购房者在“落定”时,要注意《认购书》中约定的缴付款项的性质是什么,如《认购书》中订明所缴款项性质是“定金”,并注明购房人不按约定签署购房合同,缴付楼款则视为违约,定金不予退还的,就要审慎考虑购房的意向是否明确,否则一旦变更购房意图的,则定金就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
如《认购书》中约定所缴款项性质是“订金”,并未约定更改购房意向时,“订金”不予退还的,则该“订金”的性质是预付款,如购房者与开发商解除《认购书》时,预付款应由开发商退还。
广州的售房单位采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均是由广州市国土局、房管局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在买卖合同中,已对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房产证的办理、交楼期限、发展商免责范围的约定、楼宇设计变更、交接办法、物业管理、质量争议等问题作出详尽规定。但购房毕竟是一项大宗的消费,因此购房合同签订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谨防出现装修货不对板
商品房的建筑材料、装修标准应明确标注。防止装修、装饰货不对板。
个案:
时下购房,不少消费者都图省事选择发展商赠送或是优惠的装修,但由于装修工艺的特殊性,装修出现的用材的差异性以及个人的口味不同,装修效果就可能有天渊之别。同时,发展商往往只会在合同中写上豪华装修、高级装修等撩人字样,而不约明装修的用材、质量等硬性标准,一旦发生争议,很难认定发展商的责任。
提醒:
购房者细化合同条款,一一明确装修标准。家居材料的质量、品牌、件数,房屋经装修后各种功能的设置、甚至装修的图纸最好都明确在合同中。装修后房屋与合同约定的标准不同的,消费者还可以依合同标准,要求发展商维修、重做直至符合房屋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