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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昨天,海淀、东城、西城、大兴等区县都已执行新的契税政策,将过去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调整为仅对个人购买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按1%征收契税。同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也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按照此前有关普通住宅契税和个税征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购房款的3%,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减半征收契税,即按1.5%征收;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则按1%征收契税。而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则减免个人所得税。 9月29日,国家多部委出台多项调控新政,其中包括“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部公布关于调整房产交易环节契税个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购买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申购政策房家庭需签两份承诺书从昨天起,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审核配租配售管理等问题的通知》开始执行。今后,包括限价房、经适房、廉租房在内的政策房申请人,首次申请时需提交两份申请承诺书,保证提供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而所提交的材料中包括需提供社保、公积金、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前12个月缴纳情况证明。
昨天上午,记者在海淀区、崇文区等多处街道办事处保障住房申请现场看到,按照新规定需要提供的各项新材料已经印制好。新材料有三项,其中两项为承诺书,一项为跨区变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