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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政府下发《关于下达我市2010年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明确本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6670公顷、补充耕地总任务4780公顷。其中环内一次报部项目占地112公顷,未用地指标剩余12公顷;环外其他市重点项目用地2003公顷;滨海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2774公顷,除滨海新区外所有农业的区县用地1781公顷。
《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同时,统筹安排城乡用地,重点保障农村建设用地,有关区县安排农村建设用地计划量不得低于市下达该区县计划量的21%。
各区县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增量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存量,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新项目首先使用批而未供的存量土地,确实无法安排的,方可使用当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增量土地指标实行额度管理并与出让方案挂钩,防止出现新的土地指标空置。
此次将实行违法案件查处与用地审批挂钩制度。对违法用地的区县,核减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屡次发生重大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或对违法违规行为制止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区县,暂停用地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