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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入住近一年后才得知,家用电表是块故障表,而且此前已经欠电6000多度,要想继续正常用电,必须更换新表并交齐欠费。“我到底该不该替前房主承担此项责任?”日前,南开区密云一支路燕宇花园业主王先生向本报反映了上述遭遇,希望此事能有个公平合理的结果。
“这套二手房是去年11月入住的,在房屋交接时,有正规的中介公司人员在场,验收电表时,也是通过读电卡显示的剩余电量向原房主支付了现金,而且我入住后还购买了2000度电,输入电表后也能正常使用。”王先生反映说,“今年10月底,我看到表上的余额不多了,就打算再续买2000度,可我去银行买电时,却被告知我家的电表有问题,不能买电。我急忙到当地电力部门咨询,才知道我家的电表是块故障表,早在前年就已经欠了费,只有补交欠费并更换新表才能正常购电。”王先生认为,作为用户,根本没有鉴别电表是否出现故障的能力,而且既然电表在他买房前就发生了故障,本应前房主承担的欠费不应转嫁到他身上。
接到王先生反映后,记者及时与市电力公司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该公司城西供电分公司南开营业所负责人很快作出了回复。“经过调查,王先生家的一户一表确实是块故障表,问题出在电子显示部分。”据该负责人介绍,王先生家的电表由机械和电子两部分组成,一块运行正常的电表,当其剩余电量为10度时,会自动跳闸断电,提醒用户购电。但王先生家的电表电子部分出现了故障,即当用电量大于购电量时,电表仍能正常工作,没有自动跳闸,而且电子屏幕仍显示错误的指数,从而导致用户认为表内仍有余电,以致于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向原房主支付了相应电费。实际上,相关记录显示该表自2000年安装至今年10月份,总计购电量10193度,而用电量已达14950度,欠电4757度。
既然故障早已存在,那电表为什么没能及时更换?该负责人解释说:“此前我们曾给原房主发过书面通知,告知其更换电表并补交欠费,但没得到原房主的配合。”另外,该负责人表示,王先生对此也有责任,“如果王先生买房时按规定办理电表过户手续,也不会出现现在的局面。”该负责人最后表示:“就上述问题我们已经和王先生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了协议,近期我们将登门更换新表,前期欠费问题也将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结果尽量让反映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