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9日发出通知,规定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同时,二套住房的个人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通知还规定,从29日起,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高于且包含28.81平方米的,购房者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将被拒贷。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二套住房为公寓、别墅及其他高档住宅的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